组织领导
1.成立院级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党委书记 院长
副组长: 分管教学副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教务科,教务科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与学校对接研究生复试及录取的日常工作。
2.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专业小组
由医院相关专业的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专家组成本次复试专家综合能力面试小组的成员。
二、复试内容
(一)专业笔试
1、笔试科目及范围
专业名称 |
复试命题科目名称 |
教材版本或复习范围 |
(100200)临床医学 |
西医综合 |
以第九版《内科学》、《外科学》为主,含第八版《神经内科学》、第七版《精神病学》,教材以人卫出版社的为参考 |
(105100)临床医学 |
试卷结构: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题型以单项选择题为主。
(二)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时间5分钟,内容包含自我介绍和英语问答。安排2位英语面试考官进行评分,满分为 100分。
(三)综合素质能力考察
采用面试方法,全方位考察学生举止、表达、礼仪和对该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 100分。包括自我介绍环节和专业问答环节。
三、复试时间、地点和程序安排
(一)资格审查
1.时间:4月19日上午8:20-9:30
2.地点:湖南省脑科医院2号楼4楼多媒体教室
3.提交材料要求: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4)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照片及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复印件。
(5)《湖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附件2),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请街道办事处开具相关证明。
(6)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无固定格式模板,考生请自行用A4纸打印并手写签名)。
所交材料不论是否录取,一律不予退还。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专业课笔试
1.时间:4月19日上午10:00-11:30
2.地点:湖南省脑科医院2号楼4楼多媒体教室
3.考试要求: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其他证件一律无效。请务必妥善保管好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若出现丢失将无法进入考场。考生需在考试开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积极配合监考人员接受入场安全检查,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手机、手表、首饰、矿水瓶、水杯等严禁带入考场;如随身携带有考试以外的物品,请按照规定放在指定位置。安全检查完成后听从监考老师安排座位就座。为保证答卷的正常评阅,请务必在答卷规定的区域内作答,在规定的位置认真填写本人姓名、报考专业、考生编号等信息,凡因漏填、错填信息或字迹不清而影响评卷,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考生参加考试时需自备作答工具。
(三)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及综合素质能力考察
1.时间:4月19日下午13:30-18:30
2.地点:湖南省脑科医院2号楼6楼
3.程序安排:13:30考生进入候考室集中,工作人员查验考生证件,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上交通讯设备由工作人员保管,14:00开始由引导员引导至面试教室,面试完毕到候分室等待,领取成绩和本人通讯设备后离场。
3.面试规则
⑴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共计20分钟,分两个部分:综合能力面试15分钟,英语面试5分钟。
⑵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面试时只使用序号,面试结束后再由工作人员将成绩由序号转换为实名。
⑶综合能力面试考官5名,英语面试考官2名。
⑷面试实行当场评分,满分为100分,采用取平均分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⑸考生面试结束后进入候分室等候、听取成绩。
四、录取规则
(一)初、复试成绩权重
1.初试成绩占 70%、复试成绩占 30%。
2.复试成绩= 外语成绩(听力、口语,总分 10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 10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 100)
3.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7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 100)×1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 100)×15%+外语成绩(总分 100)×5%
4.说明: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录取规则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依据考生复试最终成绩会议研究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
3.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最终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
4.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
5.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
6.体检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教学〔2003〕3号)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纪律和监督
(一)所有参加研究生复试的同学应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在笔试开始后和面试测试抽签后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资格。
(二)面试评委、监督人员、工作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手机等通讯设备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的人员保管。
(三)考试过程中,凡与考试对象有回避关系的人员,要主动回避。
(四)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联系电话:0731-85232270
监督电话:0731-85232218
湖南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