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23-2075N1102020)
本招标项目麻醉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湖南省脑科医院,招标项目资金为医院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医院所需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要求如下,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采购预算 (人民币万元) |
主要技术参数 要求 |
1 |
麻醉机 |
1 |
40.00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供货要求” |
2 |
全电动手术床 |
1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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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ED无影灯字母灯 |
1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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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监护仪 |
2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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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脑部血氧饱和度监护仪 |
1 |
49.00 |
* 以上所有设备货物按包确定中标人、包中内容不予拆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所投同类设备的经营或销售资格。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是针对本项目的被制造商授权的投标人(设备单价在RMB20万元以下的除外)。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即日起至2020年05月2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二部(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6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4.3任何未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04日9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十二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脑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 |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
邮编: 410000 |
邮编:410003 |
联系人:肖科长 |
联系人:李静 龚翠薇 吴健 |
电话:0731-85232230 |
电话:0731-84532855、84532885 |
传真: 0731-85232210 |
传真:0731-84532662 |
电子邮件: 1246609601@qq.com |
电子邮件:31088876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