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省卫生计生委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委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省卫生计生委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26个;招聘计划167名,其中管理岗位2名,专业技术岗位165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hnrst.gov.cn)、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jw.hunan.gov.cn/)和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www.hnyyws.com)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4月18日—4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各招聘单位人力资源部(人事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附件3。
3.报名方式
采取到各招聘单位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携填好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4)、有效身份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有工作单位的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各招聘单位人力资源部(人事科)报名。
应聘医师岗位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且注册证必须在有效注册期内;在毕业后至报名应聘前,国家和省里尚未组织相应的执业资格考试的应聘者,不需要提供执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但附件1和附件2的“其他条件”栏内要求具有执业资格条件的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执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已通过考试获得执业医师等资格,但未注册,仍在国家规定的注册有效期限内,可不提供注册证明材料。
4.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8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由各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于2018年5月9日—11日登录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2018年度湖南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笔试准考证打印入口”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一经查实应聘者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资格。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对于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附件1“备注”栏标明为“A”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应聘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岗位的为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5%、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35%)。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人员(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未达到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顺序根据各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应聘附件1“备注”栏标明为“B”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
应聘附件2的岗位:采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60%)。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顺序根据各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2)笔试:省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笔试,笔试主要内容见附件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纸笔作答,填涂答题卡,请考生准备2B铅笔。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者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可在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站上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所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具体时间、地点及入围名单在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以及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4)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业务技能;试教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教学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及入围名单在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以及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根据工作需要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应聘附件1岗位的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附件2岗位的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应聘附件1岗位以笔试成绩为准;应聘附件2岗位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医学类岗位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 0731-84822047(委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4471556(机关纪委)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4月8日
湖南省脑科医院报名点联系电话:人力资源部 0731-85232213
附件1:2018年湖南省脑科医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