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湖南省脑科医院“门诊综合楼”1-4楼室内标识系统工程
二、项目名称:湖南省脑科医院“门诊综合楼”1-4楼室内标识系统工程
三、资格预审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且有固定营业场所;
(二)投标人必须为标识、标牌或广告制作的设计、生产制作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或设计及制作),设有自己的标牌生产加工基地并提供场地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复印件。
3、未能按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天内有效。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等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十一条。
五、报名流程:
(1)、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资质要求中所需资料原件、法人身份证等不能提供原件的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法规办(病理楼1楼)报名,法规办审核资质合格后开具《湖南省脑科医院招标(议价)项目资质预审表回执》;
(2)、预审通过后凭《湖南省脑科医院招标(议价)项目资质预审表回执》到综合楼六楼的财务部缴纳报名费叁佰元。
(3)、凭财务部收据到后勤服务中心六楼采购部领取标书(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 年 3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7 日。
(2)、报名登记地点:后勤服务中心六楼采购部
(3)、报名联系人:肖老师
(4)、报名联系电话:0731-85232230
(5)、开标时间: 2018 年 3 月 9 日上午9:00 。
(6)、开标地点:湖南省脑科医院综合楼6楼小会议室。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要求:投标书一式五份(一正四副)密封盖章于开标前自行带往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湖南省脑科医院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