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内容:
序号 |
货 物 名 称 |
数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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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备及配套系统 |
医用自助打印服务系统(医用干式胶片) |
3台 |
医用自助打印服务系统 (医用激光胶片<可打印彩色>)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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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图像打印机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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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系统 (PACS医疗影像传输与存储系统软件)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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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耗材一 |
医用干式胶片14×17英寸 |
按需 |
3 |
耗材二 |
医用干式胶片8×10英寸 |
按需 |
4 |
耗材三 |
医用激光胶片(可打印彩色)13×17英寸 |
按需 |
注:各投标人须同时以上设备及耗材进行投标。
1.1 交货地点:湖南省脑科医院
1.2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设备进场开始实施,30个工作日内完成。
1.3服务期:耗材配送期为5年
1.4 招标编号:HNWY-2017144
2、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固定营业场所。
3.2 所投设备(含耗材)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3 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4 所投医疗器械均为自行生产的,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地非本项目所在地的,还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5 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证明(所投设备非投标人自行生产的)。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投标人及其所投设备(含耗材)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欢迎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8日,每天8:30~12:00, 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一概不退。
4.2 获取地点:湖南五一招标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一平方英里H栋25楼)
4.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派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购买);
③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拟投设备制造商及胶片制造商授权委托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⑤提供投标人近期为被授权代表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4 各投标人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招标文件获取申请将不予受理。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月25日14:30(北京时间)。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湖南五一招标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一平方英里H栋25楼)。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湖南五一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招标信息。
8、招标人:湖南省脑科医院
8.1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7号
8.2联系人:肖女士
8.3联系电话:0731-85232230
9、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五一招标有限公司
9.1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一平方英里H栋25楼
9.2 联系人:陈乐、刘弘毅、周杰
9.3 联系电话:0731-84785151
9.4 传真:0731-84225151
10、招标文件费和投标保证金管理账户
10.1 开户名称:湖南五一招标有限公司
10.2 银行账号:1901 0032 0920 0004 511
10.3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长沙中山路支行
10.4 到账查询QQ群:563647222/310014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