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导致环卫工人“生命迹象微弱”
2017年1月9日傍晚,长沙汽车东站浏阳河大桥上,车流量不算大,在自东往西的引桥路面上,47岁的环卫工人娄女士戴着口罩,左手提撮箕,右手拿扫帚,麻利地将路面中央的一团纸屑扫入撮箕后,迅速向路沿撤退,但是令她避之不及的是,一辆大客车突然冲出来,将她撞倒在地。
肇事司机王先生介绍,当天下午正是下班高峰,路上堵得厉害,而自己又要赶时间,好不容易看到一段畅通的路面,一脚油门加上去,想不到路面上突然出现个人,当时没刹住车,整个人都愣了!下车后发现环卫工人头部流血,意识模糊,于是立即拨打120将她送进附近医院,经简单处理后紧急转往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省脑科医院),伤后一直昏迷不醒。
在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省脑科医院)急诊科,医生米雷检查发现,娄女士双侧瞳孔己经散大固定,生命迹象非常微弱!急诊科医护人员在请神经外科会诊的同时,对其进行气管插管、脱水降颅压等多种措施的抢救,但仍没有好转的迹象。当晚七点左右,神经外科专家刘少波主任、谢志敏教授接到紧急通知立马赶往医院,仔细检查了患者情况,确认娄女士为特重型颅脑损伤,且已处于脑疝晚期(双瞳孔散大,光反射消失),颅骨骨折,胸部外伤、胸腔积液,如果不立即手术,没有生还的可能。刘少波主任介绍,这样的手术,风险极高、成功率也是极低的,但是本着对生命负责的态度,科室讨论并征得家属同意后,毅然决定立即手术,尽全力抢救这位环卫女工。
手术:打开头颅清血肿,更新理念降颅压
晚12时许,神经外科二病区与麻醉科、手术室组成的治疗团队通力合作,成功清除娄女士颅内血肿150ml,修补、拼接并固定颅骨,经过约4个小时的紧张抢救,手术顺利完成,娄女士转入ICU进行治疗。经过三天的精心救治,奇迹出现了,原本深度昏迷,瞳孔散大的娄女士逐渐苏醒,目前四肢活动自如,并能够与医护人员正常对话,已经脱离生命危险。
娄女士的主治医生熊志伟介绍,通常对于脑疝晚期双侧瞳孔散大1小时的伤者,救治成功并清醒的机率极低,而这次抢救的伤者,在短短三天就成功苏醒,可谓是生命的奇迹。神经外科二病区刘少波主任认为,这次成功的抢救,不仅得益于各科室的通力协作、家属的理解与配合,更得益于“颅内压降阶梯个性化手术治疗”这一理念。刘主任介绍,颅内压降阶梯个性化手术治疗理念是指,针对每个伤者的不同情况,通过不同的手术方法和途径,逐步降低脑外伤患者的颅内压力,使颅内压变化“软着陆”最大限度地减轻开颅前后,颅内压的剧烈变化给患者带来的严重影响,它打破传统手术禁区,在成功救治特重型颅脑损伤患者方面成效明显,为今后救治同类伤者积累了重要经验。
环卫女工:“我们最怕从车窗扔出来的东西!
据娄女士丈夫朱先生介绍,夫妻俩是湖北监利人, 2016年农忙时节过后,从10月开始他们一起来到长沙,妻子成功应聘了环卫工人,自己则打零工,一边赚份薪水,一边照顾在长沙读书的女儿。
“妻子是个老实本分、豁达开朗的人,自己因为骑摩托车时受伤过一次,砌房子时受伤过一次,所以腿脚不好使,家里二十亩地的农活,主要都是由妻子来承担,当环卫工人以来,她经常起得很早,因为怕吵醒家人,总是悄悄地穿戴好衣服、口罩、围巾等,都收拾完毕后再出门。”
市民随手扔垃圾的情况并不少见,从车窗向外扔垃圾的情况更是屡见不鲜。“我们最怕从车窗扔出来的东西,扫的时候挺危险!如果垃圾呆在马路中间,我们都会赶在车少的时候清扫。不过,有时候还是会碰到有司机讲些难听的话。”娄女士无奈地说,“马路上经常扫到的垃圾有烟头、槟榔渣、矿泉水瓶、纸屑、包装盒等等。”她非常希望司机、路人能体谅环卫工人的辛苦,不要随手扔垃圾。
车窗抛物:“抛”掉的不仅是文明素质!
一组数据显示,中国平均每天会有一个人因车窗抛物死于非命,而超过30%的环卫工人被车撞事件是因清扫车窗抛物引起的。笔者也特别提醒,车窗抛物“抛”掉的不仅是文明素质,更是违法行为,它绝不是许多人脑海中的“区区小事”,不仅反映了个人的道德素质和城市的整体文明形象,还是一种明确无误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行为”。根据《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可处以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罚款;驾驶人向道路抛撒物品的,处以100元罚款。
针对向车外抛撒物品的行为,全国多个城市都进行了整治。2014年8月4日以来,长沙交警部门开展了车窗抛物专项整治行动,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受理地点,发动市民举报车窗抛物违法行为。长沙市明确规定,对市民举报的并查实的机动车向车外抛撒物品的交通违法行为,每起奖励举报人100元。